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水利部公布了《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2010年1月7日)》, 并要求有关省(直辖市)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的各项工作。
修订后的国家蓄滞洪区名录共有蓄滞洪区98处,比原名录增加1处,其中淮河流域由26处核减为21处。我市的上六坊堤、下六坊堤、石姚湾、洛河洼4处行蓄滞洪区不再列入国家蓄滞洪区名录,但在规划工程完工前,遇大洪水时若分洪运用,仍参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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