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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南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规计科 更新时间:2009-12-25

  • 各县、区水利(农林)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水基[2009]361号)和淮南市《关于印发〈淮南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治工发[2009]1号)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我局制定了《淮南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排查工作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直接关系到整个专项治理的成效。各单位要按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并及时上报排查工作情况。

    为便于我局统一指导,协调全市水利系统的专项治理,请各有关单位尽快将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第一阶段工作成果报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王 毅(电话:2123610)

            李义海(电话:2123617)

            传  真:2123610

    电子邮箱:hnslgj@126.com

    附件:淮南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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