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意义
2008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皖发[2008]10号),并要求各地市结合本地实行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
《意见》是指导我市水利建设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指明了我市水利建设与改革的方向,确定了水利建设与改革的目标,明确了工程建设和水利改革的具体内容,制定了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的相关措施,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系统性、指导性、规范性。《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指导我市下一步水利建设与改革,推动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亮点突出
《意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落实水利建设扶持政策、深化水利改革、切实加强领导五大部分,共计16条。
《意见》突出了淮南特点,体现了三大亮点:一是体现了“五水”建设思路。“五水”建设是市政府紧密结合淮南实际,充分发挥淮河优势,切实做好水文章的战略性指导思想。《意见》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按照‘五水’建设思路,解决水多,关注水少,改善水脏,发展水运,兴建水景,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并在“大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部分,第六条“统筹推进‘五水’建设”中,就如何解决水多、关注水少、改善水脏、发展水运、兴建水景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措施。二是突出了“人、水、地”和谐发展的理念。《意见》在第七条“努力实施人、水、地和谐”中,要求各地胆创新思路,充分利用好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带来的新机遇和新资源,将洼地治理、行蓄洪区调整改造等项目的移民迁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将工程建设新增的土地资源利用和滨河城市建设、水景观建设、特色农业综合开发利用相结合,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人、水、地”和谐发展。它突出了水利发展和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土地资源利用和谐发展的理念,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理念。三是提出了跨地区调配水资源的方式。《意见》明确提出引大别山优质水解决山南新城区居民用水,这是我市水源工程建设的一大举措,也是我市首次明确跨地区引水的城市供水方式。目前,省厅正在进行大别山水资源水权分配研究,我市的跨区域用水方案已经纳入到省厅的盘子里。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优水优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原则。
三、工程措施明确
《意见》明确要求大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主要是:
一是治淮工程。完成淮南段淮北大堤加固、淮河干流河道整治工程;实施沿淮行洪区安全建设和焦岗湖、架河洼地治理世行贷款项目工程;积极推动西淝河项目,推进上、下六防行洪区废弃、东风湖行洪区调整改造、汤渔湖行洪区调整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二是民生水利工程。解决43.6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1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三是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继续做好我市茨淮新河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尽快开工建设朱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积极争取其他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补助项目。四是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禹王泵站、朱集泵站、泥河枢纽泵站更新改造任务,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永幸河泵站、架河泵站、东风湖排涝总站、汤渔湖排涝站等主要泵站更新改造前期工作,对部分中小型泵站实施更新改造。
四、扶持政策保障
《意见》明确提出了促进水利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一是落实了水利事业建设专项经费。各级政府都要安排水利事业建设专项经费,并随同级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基建和农水项目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市级泵站更新改造资金200万元,日常防汛抗旱资金不少于60万元。二是落实公益性排涝泵站的管理、运行、更新改造经费。按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各级财政分别承担本级排涝站的排涝费。三是建立农村水利投入新机制。市、县区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农民自愿投入为主体,其它投入为辅助的农村水利投入新机制。四是加强了水利建设前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级财政安排相应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切实做到“开工一批、推进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